中國石油網消息:(通訊員 劉宇)北京市政協委員、市地稅局局長王紀平近日表示,從今年7月1日起,包括人保、平安在內的全市十多家保險機構,將可以代收代繳個人機動車車船稅,屆時車主將可以在辦理交強險的同時繳納稅款。
2007年的個人機動車車船稅具體申報納稅期限為10月1日至12月31日,后又延長至今年1月15日。由于大部分納稅人當時已經辦理了本年度的機動車交強險手續,因此去年沒有實施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稅款。
為方便廣大私家車車主申報繳納稅款,2008年私家車征收在繼續采取委托金融機構代征為主、地稅機關自征為輔的方式的同時,納稅人還可以到中國農業銀行、北京銀行、北京郵政儲匯局的營業網點或地稅機關征收窗口繳納稅款。
“在6月份完成車船稅征繳系統升級后,全市26家經營交強險業務的保險機構中,一半以上可以代收代繳車船稅。”王紀平說,如果是今年購置的新車,第一次繳納車船稅的車主應在領取機動車行駛證30日內,持行駛證到地方稅務機關征收窗口申報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