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江蘇省南通市政府近日發布《化學品生產負面清單與控制對策》(第一批,試行),對74種物質提出了禁止和嚴格控制生產、使用、排放的要求。
殺蟲脒、多溴聯苯、聯苯胺、多氯聯苯、乙硫醇等27種高毒物質列入禁止類。氯乙烯、苯、環氧乙烷、氯氣等47種物質列入嚴格控制類,要求嚴格控制使用和排放,敏感區域不得建設生產和使用這些物質的項目,新建項目必須出具可靠的無替代使用方案的證據。
該負面清單僅適用于化工行業,且以下兩類化工項目除外:一是生產工藝、污染防治水平達到國際國內先進水平的大石化、大化工項目;二是在南通有生產或使用本清單所含控制類物質的成功經驗、環境信用評級為綠色等級、生產工藝水平達到國際國內先進水平、不在環境敏感區域的擴建類項目。
南通市政府表示,積極支持國家產業政策鼓勵類項目和高產出、高附加值、低污染、低消耗的化工項目;支持現有化工企業進行循環化、清潔化、無害化改造;禁止建設屬于國家、省和市禁止類、淘汰類生產工藝、產品的項目。在總量準入方面,對排污總量已超過控制指標或已無環境容量的區域,暫停審批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化工項目。對確需建設的,按主要污染物總量1∶2替代。
在民意準入方面,要求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環評機構應當秉承公開、平等、廣泛和便利的原則開展公眾參與,并對公眾參與的程序合法性、形式有效性、對象代表性、結果真實性及時效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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