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組織開展能源領域氫能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此次試點分為項目試點與區域試點。《關于組織開展能源領域氫能試點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依托項目試點推動氫能先進技術與關鍵裝備推廣應用,支撐開展各類標準可行性和有效性驗證,探索技術先進、模式清晰、可復制推廣的項目開發方案。項目試點由業主單位進行申報,以單一試點方向為主。
依托區域試點推動建立健全氫能跨部門協作機制和管理模式,探索創新可持續的綠色價值實現機制,統籌銜接各類政策資源。區域試點由牽頭城市進行申報,覆蓋城市不超過3個,可統籌組織實施相關項目,覆蓋氫能“制儲輸用”多個試點方向。
根據國家能源局最新發布的《中國氫能發展報告(2025)》(以下簡稱《報告》),2024年,我國氫氣產能超5000萬噸;生產消費總規模持續增長,超過3650萬噸,位居世界第一,為能源領域氫能試點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條件。
根據《通知》,此次試點圍繞氫能制取、儲運、應用以及共性支撐4大核心領域細分11個試點方向,具體包括規模化制氫及一體化、先進柔性離網制氫、清潔低碳氫能綜合開發;規模化、長距離輸送,高密度、多元化儲存;煉油及煤制油氣綠色替代、氫氨燃料供電供能、氫儲能長時長效運行、能源領域綜合應用;氫能實證實驗平臺、氫能低碳轉型試點。
目前,化石能源制氫仍占氫氣供應主導地位。《報告》顯示,制氫產量約2070萬噸,同比增長約6.7%,新增產量主要應用于煤制油氣。天然氣制氫產量約760萬噸,同比下降約4.4%。工業副產氫產量約770萬噸,同比增長約4%。氫氣的生產和消費主要分布在山東、內蒙古、陜西、寧夏、山西等傳統重工業所在地區,合成甲醇、合成氨氫氣消費量占細分氫氣消費領域前兩位,分別約995萬噸和950萬噸,占比27%和26%;煉化和煤化工氫氣消費量分別約600萬噸、405萬噸,占全國氫氣消費量6%和11%。因此,氫能試點在石化化工行業的做了重點部署。
氫能制取方面,《通知》提出,下游可一體化耦合氨、醇、航煤、煉化等場景;開展焦炭、氯堿、輕烴裂解等工業副產氫資源就近開發利用,鼓勵化石能源制氫加裝碳捕集利用裝置,探索建設區域性、規模化高純氫供應中心,支撐終端交通、發電等場景用氫需求,以及合成氨、合成甲醇、煉化、冶金等行業低碳發展。氫純化規模不低于5000標方/時。
氫能應用方面,《通知》提出,開展可再生能源制氫在煉油、煤制油氣等生產過程的替代。配套建設可再生能源制氫和供應設施,持續優化可再生能源發電、制氫替代相關工藝流程,提高替代比例、反應效率,降低碳排放,支撐相關行業綠色轉型。可再生能源制氫替代規模不低于1000噸/年。
共性支撐方面,《通知》提出,開展氫能關鍵裝備實證驗證和氫氣品質管理,對堿性電解槽、質子交換膜電解槽、陰離子交換膜電解槽、新型儲氫裝置以及燃料電池等氫能關鍵裝備開展實際工況驗證,支撐測評標準體系持續迭代優化,服務行業標準制定和驗證。
《通知》強調,申報試點項目應已履行相關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并具備開工建設相關要素保障條件。項目和區域試點原則上在3年內建成投產或完成試點任務。
《通知》要求,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和區域試點優先納入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優先推薦納入“兩重”“兩新”等支持范圍,相關技術裝備優先納入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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