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山東省石油天然氣管道外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細則》起草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油氣管道作為能源運輸動脈,管道保護工作事關國家能源安全和社會穩定大局。占壓等管道外部隱患嚴重威脅管道安全,極易引發油氣泄漏爆炸事故,嚴重時造成群死群傷,必須及時予以排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均對隱患排查治理提出明確要求。我省也出臺了《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47號)、《生產安全事故排查治理工作指南》《壓力管道使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實施指南》等文件。
通過前期開展的各項隱患排查整治行動,發現管道外部隱患排查整治還存在不規范、不標準、質量不高、查不出隱患或者查出的隱患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等問題。近年來,不管是國家層面,還是省級層面,都對強化“隱患就是事故”理念、進一步提升隱患排查整治質量提出明確要求。
起草制定《山東省石油天然氣管道外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是貫徹落實管道保護法律法規的重要舉措,對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提高隱患排查治理質量、有效防范管道事故發生具有重要意義。
二、起草依據
《細則》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山東省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
三、起草過程
省能源局石油天然氣處按照“部門規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門負責評估”的原則,5月上旬成立制定前評估工作小組,擬定工作方案。5月中旬至6月上旬,深入各市和管道企業開展實地調研、座談論證,2次非正式、1次正式征求各市管道保護主管部門和各管道企業意見建議。對征集到的意見建議進行梳理匯總,建立臺賬。集體討論是否采納,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細則》。
四、主要內容
《細則》共6章41條,3個附件。主要內容為:
第一章總則,包括6條,明確制定目的、適用范圍、隱患定義、基本原則、主體責任以及制度流程。
第二章隱患排查,包括12條,對編制排查事項清單、制定排查計劃、確定排查方式及要求、排查培訓教育、組織實施排查、隱患分類、隱患分級等內容作出規定。
第三章隱患治理,包括13條,對通報隱患信息、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制定隱患治理方案、隱患治理方案評審、實施外部隱患治理、治理驗收、文件資料整理歸檔等內容作出規定。
第四章隱患報告,包括4條,對社會報告、從業人員報告、管道企業報告等內容作出規定。
第五章監督管理,包括5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對管道保護主管部門關于油氣管道外部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管理職責予以細化。
第六章附則,包括1條,明確《細則》實施日期。
附件1油氣管道外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按照隱患排查、隱患治理、治理驗收、資料歸檔的總流程,細化每一環節。
附件2油氣管道外部隱患排查事項清單(參考模版),為管道企業制定排查事項清單提供參考模板。
附件3 油氣管道外部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參考模版),為管道企業制定排查治理臺賬提供參考模版。
五、關于施行日期的說明
本制度的擬公布日期是2025年8月10日,施行日期是2025年9月10日,有效期至2028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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