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西省國土資源廳了解到,該省第二批擬開展試點的采礦用地改革方案已上報國土資源部,方案正式實施后,山西省將新增18座露天礦煤礦。
山西省地處黃河中游,黃土高原東部,全省國土面積15.7萬平方公里,含煤面積約5.7萬平方千米,煤炭資源豐富。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山西省累計生產原煤130億噸。
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土地利用處處長馮智介紹說,以前露天采礦是使用征地開采的形式,現在采用改革實施方案后,對露天采礦用地,采取分期實施、分期供地、到期歸還的做法,以臨時用地方式使用農民集體土地,開采完經過復墾返還農民,減少了生產成本和占用土地面積,改善了生態環境,而且保障了農民合法權益。
馮智表示,目前18座露天煤礦還未投入生產,待國土資源部批復后,使用新機制獲得臨時用地,再完善其他相關手續后才能開采,這樣既得到了礦產資源,也不損失耕地數量
(原標題:山西擬新增18座露天煤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