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近2年的醞釀,國務院近日正式批復《山西省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
2010年11月,國務院批準山西省作為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為全國資源型地區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現科學發展發揮示范帶動作用。這次批復的綜改方案將在產業轉型、土地管理制度、財稅政策、科技創新、金融創新等方面對山西省實現經濟轉型給予大力扶持。
長期以來,山西省過分依賴煤炭等資源開發,發展方式粗放,產業結構單一,導致資源浪費嚴重、生態環境惡化、生產事故頻發。要實現轉型發展就要切實推動發展方式由主要依靠資源開采向資源深度開發轉變,由傳統產業一煤獨大向多元發展轉變。
此次批復的方案對進一步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和企業兼并重組,全面提升煤炭產業規模化、機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煤炭資源開采回采率、就地轉化率和綜合利用率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時,方案明確提出,要進一步創新完善產業轉型促進機制,加大技術創新扶持力度,促進循環經濟發展。
國務院為山西省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列出時間表:用20年到30年時間建立現代產業體系,可持續發展能力居全國前列。
第一階段。通過實施山西省“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初步形成“以煤為基、多元發展”的產業體系,資源型產業改造提升取得明顯成效,接續替代產業和服務業比重顯著提高,經濟對煤炭資源依賴程度明顯降低,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的體制機制初步建立,把山西建成國家新型能源基地、全國重要的現代制造業基地、中西部現代物流中心和生產性服務業大省、中西部經濟強省和文化強省。
第二階段。到2020年,山西省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取得重大進展,支撐資源型經濟轉型的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基本建立,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生態環境顯著改善、城鄉區域發展協調性不斷提高,以民生改善為重點的社會建設明顯加強;綜合經濟競爭力和城鄉居民收入達到全國中等偏上水平,生態破壞、環境污染、安全事故、能源消耗等問題得到較好的解決,基本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