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化學品管理局近日召開了第三次利益相關方會議,歐委會代表總結了各成員國出臺的REACH處罰政策。目前,歐盟幾乎所有國家都制定了處罰措施,除加強對境內公司進行REACH檢查之外,各大海關還加強了進口檢查。
據介紹,各國處罰方式不同、罰金高低水平不一。有的對所有違規情況進行同一套懲罰、有的對每種違規情況進行不同的懲罰、有的采取混合方針、有的強調刑事懲罰及強制手段多于行政懲罰。英國、比利時、波蘭、愛爾蘭、葡萄牙等5國罰金水平特別高。如英國規定不經陪審團聽審判決,可以處以最高5000英鎊罰款和最長3個月監禁,經公訴程序定罪,可處以無上限罰款和最長2年監禁。捷克共和國、列支敦士登、法國、希臘、德國、荷蘭等6國罰金比較高。如法國規定使用了禁用物質或不為某種物質注冊等行為將被認定為犯罪,最高罰款為7.5萬歐元,最長監禁期限為兩年,而不提供準確安全數據的很可能被處以最高3個月監禁或最高2萬歐元的罰款,其他輕微違法行為將被處以行政處罰。保加利亞、塞浦路斯、匈牙利、意大利、盧森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等7國罰金處于中等水平。奧地利、立陶宛、拉脫維亞、馬耳他、羅馬尼亞等5國罰金比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