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西南油氣田重慶氣礦忠縣作業區爆出一條頗具“黑色”意味的新聞:被安全糾察小組“糾”過的張輝加入了安全糾察小組。
這讓很多員工困惑:讓“戴罪之人”加入糾察小組,這是啥意思?
要知道,糾察隊員是個得罪人的“苦差事”。按理說,被糾察小組“糾”過的人應該是唯恐避之而不及的,可張輝倒好,還主動加入。張輝的哥們兒不解。
張輝是個“悶葫蘆”,不聽勸,不言語。他心里有數。
5月2日,他徑自走到領導辦公室,開門見山:“我要加入糾察小組。”領導問為啥。他給出八個字:“現身說法,教育別人。”
5月3日,他戴上紅袖箍兒,成為糾察隊員。
上任第一天,他給自己準備了一個超大精美的皮面筆記本,首頁記錄了他的違章經歷和被查出后的每一筆損失賬,一目了然。
走訪的第一個對象,誰也沒想到居然是他親哥——張華。
“算了,兄弟,大家都曉得你被糾察小組‘抓住’了,還給了個警告處分。你個人的處罰頂在頭上,還來查我,笑話。”
“哥,如果沒有問題就不用怕人家查,如果有問題你應該感謝人家給你找出來。你想,在隱患變成事故前被查出來,還有機會整改。這是不幸中的萬幸。我如果是整你,回去爸媽都不會饒我。”
“那你也不用第一個來找我噻,起碼讓我先準備一下嘛。”
張輝笑而不答,拿出筆記本,打開首頁,遞給張華:“你看完再說嘛。”